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,部令第4号)的相关规定,现将《大连众智长兴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有色金属、贵金属催化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(征求意见稿)》进行公示,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。
一、建设项目概况
(1)项目名称:大连众智长兴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有色金属、贵金属催化剂项目
(2)建设地址: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青海街11号
(3)建设性质:新建
(4)项目生产规模:厂区占地93501m2,总建筑面积58824.69m2。利用赫格雷已建建构筑物(根据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重新进行防渗、防腐施工),新建雨水及事故水池、生产装置及辅助设施。预计年产55吨贵金属催化剂,300吨银催化剂,7000吨三氧化二铝载体催化剂,1000吨异辛酸钼,3000吨丁二酸催化剂等。
二、征求意见稿及公众参与调查表下载链接
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。
公众参与调查表格下载见附件。
三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征求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周边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,同时也欢迎其他公众发表意见或建议。
四、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大连众智长兴精细化工有限公司
地址: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青海街11号
联系人:贾总
联系电话:0411-85280272
电子邮箱:1395276211@qq.com
评价机构:大连宝睿微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地址:大连市沙河口区民权街133号
联系人:李工
联系方式:0411-88146589
电子邮箱:113311037@qq.com
五、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。